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債編總論二
Civil Code-general Provisions of Obligations (Ⅱ) 
開課學期
104-1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吳英傑 
課號
LAW2069 
課程識別碼
A01 2714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1304 
備註
因與民法債編總論一係連貫課程,故需修習相同班次,不得變換班次。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85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1LAW2069_0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1. 解釋債之通則內法定之債(172 -198)之規範內容。
2. 會儘量提供實例來助修課生暸解基礎物權法理論。
3. 本課程內容重視傳達基礎概念、體系及理論架構。
4. 在相關之處,會提供比較法觀點來開拓國際視野。
5. 以爭點為主講授,並不涵蓋教科書內的所有內容。 

課程目標
1. 協助修課生掌握債法法定之債的概念、理念,以及其適用方法。
2. 法定之債術語艱澀,希望能以精簡扼要的方式,協助學生理解。
3. 多提供比較法視野,提昇修課生之思維能力多元化以及國際化。 
課程要求
無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王澤鑑,債法原理,2012。
王澤鑑,侵權行為,2015。
王澤鑑,不當得利,2015。 
參考書目
孫森焱,民法債編總論(上),2013。
邱聰智,新訂民法債編通則(上),2013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